2017年10月25日,湖州优发国际天明根据年产3000吨微晶纤维素和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湖州优发国际天明药业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湖州经济开发区成业路718号,其周边环境状况如下:
厂界东侧紧邻成业路,隔路为湖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厂界南侧紧邻小河,隔河为湖州森宏环保木塑有限公司;
厂界西侧紧邻浙江中科鸿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厂界西侧紧邻红丰路,隔路为微宏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州优发国际天明药业有限公司利用企业现有企业现用生产车间,实施年产3000吨微晶纤维素和污水站技改项目。
本项目经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后,2014年10月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州优发国际天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微晶纤维素和污水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月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以湖环开建【2014】71号文对环评文件批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环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展环境监理。
(三)项目建设概况
湖州优发国际天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微晶纤维素和污水站技改项目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情况一致,项目实际总投资61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300万元,年生产时间300天,实行三班制生产,企业现有职工143人。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压滤废水、洗涤废水、喷淋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部分回用、部分纳管达标排放至凤凰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如下:
酸解反应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集中排放,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干燥剂粉碎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集中排放,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污水站臭气和和盐酸废气经碱液喷淋塔集中排放,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标准。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压滤机、干燥塔、空压机、风机及污水站设备噪声。
主要降噪措施: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运行管理,依靠车间墙体隔音降噪。
(四)固体废物
污水站污泥年产生量25吨,委托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废包装袋属于年产生量13.5万只,由厂家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年产生量24.6吨,委托环运部门清运;
废活性炭年产生量20吨,委托星鸿固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理;
收集的粉尘年产生量56.24吨,企业回收利用。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危险化学品贮罐区已做防渗处理,设有砖器的防火堤,罐区和车间装有危险气体报警仪。污水站配有事故应急池一座。
厂区内有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
公司自编了《湖州优发国际天明药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和预警、环境应急准备、环境应急响应预处理、环境事故应急终止后的管理等工作做了详细安排。
2.在线监测装置
废水:配有一套在线监测系统联网至开发区环保局。
监测因子:COD(岛津TOC-4200),pH(上泰PC-300),流量分析仪 (科盛SULN-200)
废气:三车间及污水站各自配套有一组尾气处理装置。
三、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环境要素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及海水的环境质量及敏感点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四、验收结论
湖州优发国际天明药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7年10月25日-11月25日
湖州优发国际天明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